2023-08-17 09:33:01 来源 : 畅通浚县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8月14日起,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以城区为重点)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道路
【资料图】
城区黄河路、黎阳路、新华路、卫河路、八一路、浚州大道、科技路、民生路等,各镇(街道)主要道路。
●重点违法行为
1.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2.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
3.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4.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其他禁止行为。
●整治措施
1.早晚高峰岗执勤查处;
2.平峰时段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立七个整治点查处;
3.巡逻流动查处等。
●处罚措施
1.8月14日至2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予以教育劝导。
2.8月21日起,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者,将依据《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罚款;对逆向行驶、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3.对因骑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被处罚人员,一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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