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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8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解释》的公布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对森林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刑法和《解释》规定,依法办理非法占用林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彰显严惩立场,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有效强化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源头治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助力相关行政部门强化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和管理,“抓前端,治未病”,通过移送行政处理、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相关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审理,深入细致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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